Shownotes
近期科技行业裁员潮来袭,许多朋友在领取离职补偿金时,被要求签署包含竞业限制(non-compete)和保密协议(NDA)的离职文件。这些条款往往会限制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,让人陷入两难。
本期节目,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份签了字、拿了钱的协议,到底有多大的法律约束力。我们会从美国法律的“对价”原则讲起,剖析为什么有些看似公平的交易,在法律上却可能是不堪一击的。我们将特别聚焦加州的法律环境,告诉你为什么在这里,大部分竞业限制条款都形同虚设。
**具体案例**:
王工程师在湾区一家大厂被裁,拿了三个月的补偿金并签署了离职协议,其中包含一个非常宽泛的竞业限制条款。两个月后,他收到了心仪公司的 offer,但这家公司恰好是老东家的“竞争对手”。王工顿时慌了神:他能接受这个 offer 吗?已经到手的补偿金需要退还吗?这份让他夜不能寐的协议,究竟是“护身符”还是“紧箍咒”?
**本期干货**:
1. 为什么说加州的竞业限制协议(non-compete)基本是“废纸一张”?依据是什么?
2. 如果我不在加州,比如在德州或纽约,什么样的竞业限制条款才算“合理”?
3. 保密协议(NDA)是万能的吗?它能阻止我揭发公司的非法行为吗?
4. 我已经把补偿金花掉了,现在回头看协议不公平,还能挑战它的有效性吗?
5. “签字换补偿金”这个交易中,公司要求我放弃的哪些权利在法律上是绝对不能放弃的?
6. 签署离职协议前,有哪些“魔鬼细节”是必须要请律师把关的?
7. 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提出的全国性竞业限制禁令,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?
8. 如果公司明知竞业限制条款在加州无效,还写进协议,这算不算一种欺诈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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